成院教【2015】6号
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教发〔2009〕217号)和《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启动了2015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经各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核,《新型实验用四坐标铣床》等220个项目(详见附件1)被评为2015年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现予以公布。
为保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按期完成并能取得实效,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项目运行时间为1-2年,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工作,即将毕业的学生必须在毕业之前完成该项目的结题工作,项目结题后将经费本交回教务处。
2、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
3、请各学院根据获得立项情况,按照《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总结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解决困难。
4、2015年9月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由各二级学院负责项目的中期检查,教务处进行抽查。2016年4-5月进行项目的第一次结题验收,具体工作事宜另行安排。
5、请各学院负责人于2015年3月9日至13日前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113办公室),统一领取经费本。
联系电话:84616053
附件1:2015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名单.xls 
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教务处
201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