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各学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11-10-16

各学院:

为切实推进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为紧密结合成都区域的经济发展,突出我校办学特色,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和人文素养、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过硬的专业实践能力、突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将配合各学院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修订培养方案及提交修改申请的时间:

201110908:30——2011101417:00

二、学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范围:

2008-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除外)

三、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注意事项:

(一)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

1.非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请进入正方教学管理系统后,点击“修订查看教学计划”进行修改并保存;

2.修订完后,请将最终定稿的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报送到行政楼103办公室,其中,教学计划表采用最新模板(附件1)。纸质文档需要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和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所有委员签字,电子文档发送到jwjyk@cdu.edu.cn

3、每个专业需要填写“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审核表”(附件2)。

(二)2008级、2009级、2010级人才培养方案

1.提交修订申请所包括的材料:

()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

()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

()修订后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

2、提交修订申请的程序:

()各学院在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所需更改的计划;

()打印录入后的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由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所有委员审议、签字,并请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请校外专家对所修订的教学计划进行审核,并签署专家意见;

()打印修订后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请分管教学的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请于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一并报送到行政楼103办公室,逾期或材料不齐者,概不办理。

四、特别说明: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范教学计划的更改程序,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执行,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84616016

附件:12011级教学计划新模板.xls
        2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审核表.doc

 

                                         教务处

                      201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