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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5级、14级、13级临床专业继续结算16年秋季以前教材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0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自上学期5月5日发布《关于大二大三教材费结算工作安排的通知》(详见教务处主页2017年5月5日通知../Infors/BBSShow.aspx?id=2140)以来,已有部分班级完成了结算签字和交费上账。剩余未完成结算工作的班级,请以班级为单位,由上学期各学院报送的班级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代表本班,按以下时间到教材科办公室6教6124完成学期账目核对和相关结算工作。
如有疑问,请到教材科办公室6教6124咨询,或致电84616127询问。
 
一、15级结算时间
1 11月6-10日工作时间:政治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师范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
2.11月13-17日工作时间: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美术与影视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14级和13级临床专业结算时间
1.11月20-24日工作时间:政治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师范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
2.11月27日-12月1日工作时间: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美术与影视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务处教材科
                                            2017年11月3日


15级、14级、13级临床结算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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