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在2013年8月31日至2013年9月22日23:59之间开放成绩录入权限,具体安排如下:
一、有暑期实习、实践环节的课程应尽快完成实习报告收集、整理工作,并于2013年9月22日23:59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二、个别教师在上学期成绩录入过程中因设置成绩各部分比例不正确或设置成绩记分制不正确等原因导致学生整体成绩错误的,由任课教师办理成绩更正手续后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05)开放个人成绩录入权限,并及时完成成绩录入。
教 务 处
2013年8月31日
一审:
二审:
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