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
按照教育部审核评估要求,高校每年需定期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我校定于2015年11月17日下午14:00在学术会议室召开我校2015年文科学生座谈会,拟邀请文科学院部分教学院长、部分学生代表参加座谈会,请美术学院、音乐与影视学院、文新学院、体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旅游学院、政治学院、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幼儿师范学院)等学院按照附件(请下载)要求,报送参加座谈会的学生名单。每个学院限报四名学生(师范学院报送八人),需涵盖不同年级、专业、不同性别、有党员与非党员、学生干部与非学生干部。
电子版发送至:纸质版需学院签字盖章交教务处评估科(第二办公区C104),电子版发送至1274762928@qq.com。报送截止时间:11月12日中午12:00。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学生座谈会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