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院教〔2013〕101号
关于调整2013年专科专业校级平台课程
开设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3年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学校对各专科专业的校级平台课程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形成以下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科专业校级任选课程的学分调整为6学分。
二、各专科专业校级必修课程的开设方案:
(一)大学英语
除“英语教育”专业外,其余专科专业均采取“3学分×3学期=9学分”的开设方式,分艺术类和普通类进行教学。开课学期为第1、2、3学期开设,考核方式为考试。
(二)高等数学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电气自动化技术” 、“会计”等四个专业,均开设《高等数学》。学分为4学分,总学时为64(其中理论学时为64),在第1学期开设,考核方式为考试。
(三)计算机基础
1.“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电气自动化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四个专业,开设计算机基础A类。学分为3.5学分,总学时为56(其中理论学时32,实践学时24),在第2学期开设,考核方式为考试。
2.艺体类和文管经法教育类专科专业,均选择计算机基础B类。学分为2学分,总学时为32(其中理论学时16,实践学时16),在第1学期开设,考核方式为考试。
(四)体育
除“体育教育”专业外,其余专科专业均采取“1.5学分×3学期=4.5学分”的开课方式进行开设。开课学期为第1、2、3学期,考核方式为考查。
(五)原有的“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入学教育》、《军事理论与技能训练》课程开设方式不变。
三、请相关学院遵照以上方案,于2013年6月23日前调整相应的2013年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定稿,并在2013年6月24日携带到预录入会录入计划。
特此通知。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