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不断促进我校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0〕212号)和《成都大学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校教字〔2010〕221号)的文件要求,我校将于2012年3月组织建设期满、符合结题要求的省级教改项目、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结题准备。2012年的校级教学成果奖将于2012年4月组织申报,请拟申报的相关人员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