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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征集“校城融合”探索与实践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4 信息来源: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现将成都市属高校质量提升管理办公室《关于征集“校城融合”探索与实践成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注意查收。现将我校“校城融合”探索与实践成果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校内各单位(含行政部门、教学单位等)

二、主题指南

成果应紧密结合我校各部门、院、系在“十二五”(20112015年)事业发展期间取得的“校城融合”成果,要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主线,以“校城融合式发展中创新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为主题,重点突出校城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如政校合作、校企合作、军校合作、校所合作、国际化合作等。

三、成果要求

1.成果要理论联系实际,要突出应用性、行业性、地方性、开放性的特点,紧紧围绕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实践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展开,要在理论上有创新、实践上有亮点;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有较强的借鉴和推广应用价值。

2.成果一般应包括题目、部门(学院、系)基本概况、对“校城融合”的基本认识、取得的主要成果、经验推广与辐射作用等。要求紧扣主题,内容充实,文字通顺,文责自负。字数在500010000字为宜。

3.凡未特殊声明,视作者同意修改编辑文字,并同意将成果文字稿送交相关检索机构进行检测。

4.成果拟由成都市市属高校质量提升管理办公室通过出版社公开出版,作者不承担版面费。

5.各单位限报12项“校城融合”探索与实践成果。由各高校教务处负责排序推荐。对公开遴选并正式出版的成果,成都市市属高校质量提升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专家根据成果质量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相应奖励,推广经验与交流。

四、成果提交与审核

1.成果文字稿提交截止日期为2015710日,请作者将成果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xjs@cdu.edu.cn。成果文尾请注明作者详细通讯信息与联系方式。

2.成都市市属高校质量提升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来稿进行评审,同意录用者需按时做好成果文字稿修改工作。所有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人:李勇,郑瑞;

联系电话:(028)84616016

 

附件: 关于征集“校城融合”探索与实践成果的通知.pdf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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