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编排工作从即日起启动。现将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时间安排
1. 第七周-第八周:教学计划核对
2. 第九周-第十周:计划任务安排,确定各课程教材
3. 第十一周-第十二周:教务处排公共课
4. 第十三周:各学院排专业课上课时间
5. 第十四周-第十五周:教务处排专业课上课地点;任选课开课申请、审核
6. 第十六周:核对课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排任选课
7. 第十七周:发布课表,学生选课
二、 注意事项
1.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相应工作,确保排课工作顺利推进。
2.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共20个教学周,其中第20周为考试周,不安排教学。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下学期校历合理规划周学时和起始结束周,并充分考虑各种假期对教学的影响,保证教学计划规定课时数的完成。
3. 请参照随后印发的合班教学指导意见,对需要合班教学的课程进行安排,以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
4. 有单独进行实习实践环节的专业,请在第九周星期一17:00前将实践环节具体实践安排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公共课开课学院,并在计划任务安排中明确体现时间分段。
5. 在落实计划任务安排时,请务必选定或录入教材信息。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