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6]48号)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有关学院如有合作的需要,请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组织相关专业师生申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第二批)的函》链接:http://www.moe.edu.cn/s78/A08/A08_gggs/A08_sjhj/201610/t20161026_286196.html
教务处
2016年10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