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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核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3 信息来源: 点击量:

根据教学工作的安排,为确保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对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字部分核对

1.根据教学计划准确输入专业教学进程表。

1)准确计算总学分、学时、百分比。学分保留一位小数,百分比须添加百分符号,保留两位小数。

2)某学期未开设某类课程,学分合计为0的,表格中不能留空,记为 “0.0”。

3)“总学分”中“选修课程学分”=专业选修课+创新创业教育校级平台选修课模块(12分)

4)进程表中校级创新创业模块将由学校做统一处理。

2.“专业进程表”、“毕业学分要求”与“教学计划三者数据须保持一致。

3. 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印制的统一性、规范化,请上轮修订未按模板要求填写的专业下载《成都大学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1),重新在模板上填写内容,不得提交自行修改的旧版本。

二、教学计划核对

1.各教学单位认真仔细核对教学计划各课程课程性质(选修、必修)、课程名称、开课单位、总学分、总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实践学时、考核方式、开课学期、是否学位课程。如数据有误,请用红色签字笔在纸质教学计划上直接更正。

2.非校级公共课中开课单位为其他学院的,本学院需征求开课学院意见,并由开课学院在课程后签字盖章。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核对工作。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涉及教学任务安排、毕业审核等各个环节。请各学院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对人才培养方案,确保教学计划准确无误、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规范。

2. 请各学院于6171700前到教学处教学建设科(教务大厅)领取本学院各专业纸质教学计划;各校级公共课开课单位领取选课专业纸质教学计划及《2016级教学计划课程归属单位核查表》

3. 请各教学单位于62317:00前将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签字盖章后返回至教学建设科。人才培养方案文字部分电子档发送至jxjs@cdu.edu.cn

联系人:郑瑞、赵倩

联系电话:84616016

 

 

       附件1 成都大学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doc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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