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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专业及辅修专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4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2016-2017学年第二专业及辅修专业工作进程安排,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在2016年9月18日下午17:00点前将报名修读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科,第二专业学生填写《成都大学第二专业学生学籍备案表》见附件1,辅修专业学生填写《成都大学辅修专业学生学籍备案表》见附件2。
2、请各学院通知参加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修读的学生到第二专业开设学院教务办公室核对缴费信息,并于9月21日前将相应金额人民币存入自己的中国银行卡内(如果银行卡号有变化请及时到计财处进行变更),9月22日计财处收费科学费统一代扣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学费。
3、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请于9月26日下午两点以后派专人到计财处领取缴费收据,缴费成功的学生请于9月28日17:00之前到开设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到注册。未按时注册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修读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资格。
4、各学院在9月30日17:00之前将注册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及第二专业及辅修专业收费汇总表(见附件3)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5、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第二专业及辅修专业收费汇总表,按照相关管理文件规定及时划拨相应经费至各学院。
 
 
                                                          教务处
                                             2016年9月7日
 
 
 


附件1:成都大学第二专业学生学籍备案表.xlsx
 


附件2:成都大学辅修专业学生学籍备案表.xlsx
 


附件3:成都大学第二专业及辅修专业学费收费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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