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办理2012级新生及专升本学生的学籍卡及学生证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12-09-24

各学院:

请各学院在核对本学院2012级新生及专升本学生报到人数后,于2012年9月20日前派教师到学籍与考试管理科领取学籍卡及学生证。各学院组织学生准确填写学籍卡(一式两份)及学生证。

各学院在与学校印章室协调好盖章时间后,有组织、有秩序的到印章室盖章,禁止单个学生在没有教师带领下到印章室办理盖章事宜。

 

 

学生证填写规范如下:

照片:1寸免冠彩色肖像照

出生日期格式:2009.08.01

籍贯:籍贯应与本人户口登记本中的籍贯保持一致。籍贯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院(系):填写完整学院名称

专业:填写完整专业名称

班级:填写本人行政班名称

学制:普通本科为4年(临床医学为5年),普通专科为3年,五年一贯制为2年,专升本为2

入学时间:  入学年91

有效期限:  毕业年630

 

报到注册栏:每个学期初报到时在本学院盖“注册”章

火车票减价优待证:家庭地址与火车站终点站名必须保持区间一致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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