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质量工程”各项目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2011年建设期满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工作进程安排
1、11月14日17:00前,由2011年建设期满的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和特色专业负责人将结题验收申请交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汇总后的结题验收申请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113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xzlgl@cdu.edu.cn,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2、11月15日—11月21日,各项目对照立项时的建设任务书,完善网络建设(精品课程项目),填写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3、4),由教学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113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xzlgl@cdu.edu.cn。
3、11月22日—12月7日,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材料和网络评审。
4、12月8日—12月16日,举行评审答辩会,公布评审结果,并进行公示。
5、12月20日—12月24日,评审结果予以正式公布。
6、经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校级项目由学校授予“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精品课程”、“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团队”、“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特色专业”的荣誉称号,省级项目报四川省教育厅备查。
二、2011年度结题验收“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含省级项目,详见附件1)
三、验收方式
1、精品课程采用专家材料和网络建设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审;
2、教学团队、特色专业采用专家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评审(现场答辩会安排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请相关教学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各项目管理办法文件,做好建设期满结题验收相关工作,力求顺利通过结题验收。
五、本次结题验收情况将作为各教学单位申报下一轮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2011年度结题验收“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团队结题验收自评报告.doc 附件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特色专业结题验收自评报告.doc 附件4: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精品课程结题验收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