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院教〔2013〕100号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第四轮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进程安排
1. 2013年6月23日前,各学院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定稿。
2. 2013年6月24日上午9:00,请各学院指定的系统录入员(附件1)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到10502教室参加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系统预录入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预录入教学计划。
3. 6月24日下午17:00,请各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领导(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负责人,附件1)到10502教室,确认预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教学计划,导出打印并审定签字。
4. 7月3日(暂定),提请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字部分以6月9日各专业报送的第三稿为准,教学计划表以6月24日预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导出打印的为准。如文字部分有修改的专业,请于6月28日17:00前报送经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定稿一式一份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5. 7月,编印《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
6. 9月,将培养方案印发给2013级全体学生。
二、 相关注意事项
1. 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与已进入排课程序的2013级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表必须保持一致。
2. “教学进程表”与“教学计划表”相关数据必须闭合。
3. 各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不得超过15周。
4. 原则上“校级必修课程”和“校级选修课程”的设置必须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如有特殊情况(如在“学科必修课程”或“专业必修课程”中开设了相似课程而对“校级必修课程”和“校级限选课程”开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请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议题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25日前,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教务处将安排提请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5. 各学院指定的系统录入员在参与教学计划预录入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首先收集所有经本学院审核通过的各专业教学计划(定稿)并携带到“预录入会”作为教学计划录入依据,其次将本学院所有专业教学计划里面的“学科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限选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合并到一个表格后,按照课程性质、课程名称、学分排序后打印出来携带到“预录入会”作为课程库录入依据,表格格式见“非校级课程汇总表”(附件3)。
附件:
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联系人员一览表.xls
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议题申请表.doc
3.非校级课程汇总表.xls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