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教学调整安排如下:
一、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劳动节),放假1天,停课。
二、5月2日-5月3日(星期六、星期日),照常公休。
三、原本安排在5月4日(星期一)的课程调整至4月26日(星期日),原本安排在5月5日(星期二)的课程调整至5月9日(星期六)。
四、因劳动节放假造成教学时数未达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补课安排报教学单位备案,教学单位填写《2020年劳动节放假影响课程补课安排表》后于4月30日前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20年4月23日
附件:2020年劳动节放假影响课程补课安排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