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教发〔2009〕317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我校校级开放性实验室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09年立项的校级开放性实验室:
工业制造学院:机械创新实验中心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技术创新实验室
二、工作要求
1.申请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成都大学开放性实验室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证书的复印件或项目成果实物的照片打印件(A4幅面)、经费使用清单等。
2.各实验室按项目整理《成都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书》、《成都大学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实验报告、实验室使用记录和学生签到表,留存各实验室以备检查。
三、报送材料时间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3年5月31日下午17:00前,将《成都大学开放性实验室结题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113室),电子版发送至:jxsjk@cdu.edu.cn。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84616053
附件:开放实验室结题验收报告.doc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