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院教〔2014〕97号
关于开展2014年市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市属高校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4〕13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
(一)请各项目组根据《成都市特色专业建设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或《成都市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附件2)对2011年立项的市级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附件3)进行自查、自评。特色专业填写《成都市市属高校市级特色专业结题验收自评报告》(附件4),精品课程填写《成都市市属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结题验收自评报告》(附件5)。
(二)6月23日前,各项目组报送项目负责人在封面签字的《成都市市属高校市级特色专业结题验收自评报告》(一式三份)或《成都市市属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结题验收自评报告》(一式三份)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103室)。以上材料电子版统一以“项目名称+结题验收”命名发送至:jxjs@cdu.edu.cn。
(三)7月,各项目组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充实、更新、完善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项目网络资源,开放网站备查。
(四)10月,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结题验收自评报告进行评估,特色专业采用网络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精品课程采用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市教育局将随机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评估和督查。
(五)11月,市教育局公示评审合格的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
二、具体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2014年市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评估验收结果将作为其他在建设项目后续拨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原则上2011年立项的市级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均应参加此次结题验收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请于6月13日前将书面申请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103室),获得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期。
附件:1.成都市特色专业建设评审指标体系(本科).doc 
2.成都市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doc 
3. 2011年立项的市级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一览表.doc 
4.成都市市属高校市级特色专业自评报告.doc 
5.成都市市属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自评报告.doc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