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工作。日前,四川省教育厅下发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本科院校2012年“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川教函〔2012〕101号)(详见附件1、2),我校的法学专业获准立项。
请相关学院认真研读省教育厅立项文件,并按照文件精神逐项完成《任务书》上承诺的各项任务,不断推进教学团队、课程教学资源、教学方式方法、实践教学体系、教学管理等专业相关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从而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本科院校2012年“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2:2012年四川省本科院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立项建设项目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