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101号)两个文件的文件精神,我校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12年教育部 “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2012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和遴选工作。
本次申报遴选工作经过了学院推荐和专家材料评审的评审程序,最终推荐土木工程专业参加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评选,法学专业参加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评选。如有任何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84616053。
教务处
20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