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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6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成都大学学生转专业规定(试行)》(校教字〔2010144号)文件规定,现将2012级学生于本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1.个别学生入学后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学生确有专长,已修课程(任选课除外)全部获得学分且总成绩排名位于同专业同年级前10%(含10%)以内者。

3.有以下情况者不能转专业:

1)学生入学时所属考生科类与申请转入专业招生科类要求不一致的;

2)招生时低批次录取的学生转入高批次者;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者;

3)跨文、理、艺术、体育大类转专业者;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对口培养者;

5)入学以来有违纪记录者;

6)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7)应予退学者。

二、转专业程序

1.具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下载《成都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填好,并附其它证明材料于开学第一周周三(94号)中午12点前交学生所在学院。

2.各学院审核本学院学生转专业资格,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成都大学学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于第一周周四(95号)下午五点前统一交到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3.各学院于第二周星期一(99)到教务处考试科(行政楼1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4.学校于第二周星期二(910)下午组织转专业考试,在各科成绩均达卷面总分的60%及以上的学生中,根据转专业名额及学生本人转专业志愿,按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若排名相同,由拟转入学院对学生综合考核后录取。

5.学校审批发文。

6.学生根据学校正式文件到新专业报到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三、考试课程为大学英语(12)及计算机基础,分别按60%40%计入总分。

四、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1.在学校下达同意转专业的正式文件之前,学生学籍仍归原学院管理,学生若无故旷课、旷考,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学位授予条件按转入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3.学生转专业后,其学籍转入新的专业,由新专业所属学院管理。原专业所建立的学籍档案材料和转专业材料存入该生档案。

4.转专业学生从转入的学年起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5.转专业学生的修业年限仍然按《成都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13830

 

 


附件1:2012级转专业计划表.xls

附件2:成都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3:成都大学学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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