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学质量是学校教育的生命线,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规划设计好各院系质保体系内容,学校拟对各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依照《成都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纲要》(成大发[2015]34号)精神,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学院合并后的实际情况,结合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理念和指标体系,修订完善学院层面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包括各主要教学环节(教师备课、教学督导、课堂教学、实习实训、实践指导等)的质量标准。
2.各学院请于2016年11月18日下午16:00前提交修订后的质量保障体系,纸质版须学院签字盖章交教务处质量评估窗口,电子版发送至1274762928@qq.com。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