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第一次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2016届毕业生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第一次预审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各学院领导务必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为下阶段毕业审核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好准备。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6日
教务处学籍科进行第一次毕业资格预审机审,生成《成都大学2016届毕业生资格预审表(学分制)》并以电子档的形式及时给各学院教务办。
二、2015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各学院教务办根据教务处机审结果生成的《成都大学2016届毕业生资格预审表(学分制)》对本学院各专业、班级毕业生的毕业学分获得情况作仔细的核查,有问题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科和建设科联系解决,并把结果通知到班主任和学生本人,提醒学生在毕业前合理安排学习。
学院打印出《成都大学2015届毕业生资格预审表(学分制)》纸质档(格式:A4、横式表格),经学生本人签字(不得代签,确保学生知悉)确认后于2015年12月31日下午5:00点前交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三、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预审情况生成毕业预警信息表并下发到各学院,各学院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处理所发现问题。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务处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