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院教〔2012〕167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鼓励全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不断提高教学研究能力,根据《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0〕156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教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条件
1.教改立项研究的课题为高等教育范畴的教学研究课题(附件1)。课题应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要特别重视高素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能为学校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
2.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主持课题的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教改课题;
(3)在其承担的各级各类教改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下新的教改课题。
二、 申报流程
拟申报教改项目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应按照要求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于2012年9月3日前,将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报送所在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位初评、汇总后报学校评审。
各项目负责人和所在教学单位请严格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格式和时间报送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
三、 评审安排
(一)教学单位初评
2012年9月3日-9月10日,各教学单位进行初评,并择优推荐教改项目参加2012年校级教改立项评审。
各教学单位务于2012年9月11日17:00前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附件3)的纸质材料由本单位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103办公室)。
申请书电子文档用项目负责人名字命名;汇总表用“教学单位名称+汇总表”命名。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存储于用教学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至邮箱:jwjyk@cdu.edu.cn。
(二)学校组织评审
2012年9月17日-21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教改项目进行评审。
(三)学校组织公示
2012年9月底至10月上旬完成本年度教改项目立项公示和正式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年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