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1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
各学院:
本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规范组织,认真实施。
一、补考
1. 可以补考的课程是指:在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修学的必修课、限选课中的考试课程并考核成绩在50到60分之间的;第一次修学的成绩不合格未取得学分的体育课和形势政策课,均可参加一次补考;其他情况均不能参加补考。
2. 请各学院教务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查询已生成的补考学生名单(勾选“开课学院”后直接查询),通知相关学生参加考试,并据此印制试卷、组织考试。
3. 课程考试由各课程归属学院组织,考试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录入。
二、缓考
1.缓考与补考同步进行,考试组织和成绩录入与补考相同。
2. 参加缓考的课程及相关学生名单见附件1。各课程归属学院须据此组织考试。未列入附件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关课程的缓考。
三、补、缓考具体安排
1. 公共课补、缓考安排详见附件2。
2. 所有科目补、缓考须在第二周内完成,并在第二周星期日(9月16日)17:00前将考试成绩录入系统。
附件1:2012-2013-1补缓考具体安排1.xls
附件2:形势政策(1)补考名单.xls
附件3:缓考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