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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没有毕业资格而不能授予学位的2011届毕业生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1-09-15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有关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意见》和《成都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2011629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学位授予名单。

对于因没有毕业资格而不能授予学位的2011届同学,学校特提醒如下: 

1.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在201171后取得毕业证的2011届毕业生申请补授学位可以在两个时间段内提交申请,分别为201191015日期间和201261015日期间,其它时间学校不能受理学生申请。

2. 因无毕业资格而未授位的2011届同学,如现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请在教务系统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成都大学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备齐相关材料后,于913-14日交到原所在学院教务办,各学院于9151700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请表报教务处学位科(行政楼101室)。

 

 

成都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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