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意见》和《成都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2011年6月29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学位授予名单。
对于因没有毕业资格而不能授予学位的2011届同学,学校特提醒如下:
1.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在2011年7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2011届毕业生申请补授学位可以在两个时间段内提交申请,分别为2011年9月10日至15日期间和2012年6月10日至15日期间,其它时间学校不能受理学生申请。
2. 因无毕业资格而未授位的2011届同学,如现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请在教务系统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成都大学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备齐相关材料后,于9月13日-14日交到原所在学院教务办,各学院于9月15日17:00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请表报教务处学位科(行政楼101室)。
成都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