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07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按照学校学分制管理的相关要求,2013级(含2013级)以后的学生全部采用跟班方式进行重修教学,若重修课程与正常授课课程教学时间发生冲突,学生可申请免听重修课程的部分学时,但必须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及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免听课程,且必须参加该教学班的期末统一考核,申请免听的学生需填写《成都大学重修课程冲突部分免听申请表》,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及说明
第三周星期三17:00前(9月23日)
完成单开班(含个别辅导)重修教学任务和补修教学任务的落实
在制定单开班教学任务时,应区分不同年级、专业的学分和课程性质差异,明确选课对象,不同收费标准的同名课程不能合班。单开班重修的教学任务在教学班本身的限制对象要求以外,务必添加2013级和2014级为限制对象。
第三周星期五(9月25日)14:00至第五周星期四(10月8日)12:00
重修、补修选课
若学生在选择单开班重修、补修过程中提示“无教学班”、“容量已满”或其他异常信息,请与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公室联系。
第五周星期五(10月9日)至第五周星期六(10月10日)
教务处统计学分学费信息并报计财处;补修学分学费信息将通过学院教务办向选课学生公示;选课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打印应交费金额。
学生于第五周星期五(10月9日)至第五周星期六(10月10日)期间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打印交费单,并在此期间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上。
第六周星期一(10月12日)
计财处代扣重修及补修学分学费
学生银行卡问题请与计财处(行政楼202)办公室联系解决。
第六周星期二(10月13日)
教务处进行选课学生的课程注册;
第六周起
各教学单位开展重修及补修教学。
上一条: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在建“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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