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高等数学》期中考试将在11月27日9:00-11:00进行(第13周周六),现将考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通知相关学生和监考教师按时参加考试和监考。
1.学生的考试安排和监考教师的监考任务,均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也可通过附件查看。
2.监考教师1需承担考试领取试卷的工作。请持本人有效证件,于考试开始前40分钟到10教10102办公室领卷。考试结束后,请监考教师按照考生名单顺序整理好试卷,并清点无误后,及时将试卷送还返卷地点。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电话:84616014。
附件:2021-2022-1《高等数学》期中考试安排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