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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在建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5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水平与成效,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成院教〔2014〕137号)的相关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18年在建“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范围
2018年在建的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包括申请延期结题的及上一年度结题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负责人自查
11月9日前,由项目负责人带领建设团队自查自评,并填写《成都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检查表》(见附件2)。其中,课程建设项目要及时充实、更新、完善网络资源,开放网站备查。项目自查后将年度检查表及支撑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电子档)报至项目归属单位。
(二)项目归属单位审查
1.11月12日—11月16日,各项目归属单位结合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年度检查表,对照支撑材料及网络建设情况(如创新创业示范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对项目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归属单位认真填写学院2018年在建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情况汇总表》(职能部门除外)。项目归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应在项目年度检查表与审查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项目归属单位公章。
2.11月20日17:00之前,各项目归属单位将本单位年度检查材料汇总后,将纸质档(一式一份)及电子档同时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项目电子文档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按归属单位打包,打包文件以“归属单位+年度检查”命名发送至邮箱jxjs@cdu.edu.cn
(三)学校评定
1.11月20日—11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检查评定
2.12月30日前,学校对各项目建设情况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对项目进展严重滞后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停止下一年度经费划拨。
三、注意事项
1.年度检查提交的全部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逾期未交检查材料视为年度检查不合格。
2.年度检查情况将作为各项目归属单位申报下一轮“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郑瑞,赵倩
联系电话:84616016
 
附件1:2018年在建“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2:成都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检查表
3:各学院2018年在建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zip
                                                                                            成都大学
                                                                                 2018年10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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