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加速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根据《成都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09]31号)的精神,现将2011-2012学年第二专业开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招收本科生的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开设第二专业的申请,包括专业名称、教学计划(模板见附件)、可以接受的学生人数及对学生的具体要求,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章后,于2011年5月12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1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wjyk@cdu.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各专业在制定第二专业的教学计划时,必须以学生就业为向导,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深化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为学生提供符合时代需求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想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
三、各专业在制定第二专业的教学计划时,不再设置公共类课程,只安排科学类课程、专业类课程和主要实践性环节(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总计在50—60学分之间。
四、各有关专业第二专业的教学计划所开设的学科专业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该专业的培养要求,确保教育部所规定的该专业主干课程均有开设。
附件: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表-模板.xls
教务处
20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