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与成效,根据《成都大学一流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年一流专业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立项的各级一流专业(已升级为省级专业建设点的原校级一流专业除外),检查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对照专业任务书与分年度建设计划,围绕专业建设目标,总结专业在2020年内建设进展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三、工作进程安排
1. 专业自查
2月22日前,专业自查自评并填写《成都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年度检查表》(见附件2)。专业自查后将年度检查表(含一流专业年度建设情况表)及相应支撑材料(一式三份,支撑材料须编页码)等材料的纸质档与电子档报至专业归属学院。
2. 专业归属单位审查
学院结合专业年度检查表,对照专业建设任务书对专业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学院院长在《一流专业年度检查表》及其附件《一流专业年度建设情况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材料报送:专业归属学院将本单位年度检查材料审查汇总后,于2月2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教务大厅5号窗口),所有纸质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档,电子文档以“一流专业名称+年度检查”命名,按归属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jxjs@cdu.edu.cn。
3. 学校评定
3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检查评定,具体时间及安排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一流专业的建设周期为5年,专业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学校定期开展年度检查、中期检查、反馈预警、结项验收、绩效考核。本次年度检查结果将作为2021年建设经费划拨的主要依据。
2.专业年度内未完成预先设定的建设任务的,或建设成效不明显的,限期整改并减少划拨下一年度建设经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销。无故不参加本次年度检查的专业,视为自动放弃建设,做撤项处理。
联系人:郑瑞、赵倩
联系电话:84616016
附件:1.2020年度一流专业检查名单
2.成都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年度检查表(含一流专业年度建设情况表)
3.《成都大学一流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zip 
教务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