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首页 > 教务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学分制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7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为深化学分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学质量,现就我校学分制管理中相关教学环节管理通知如下:

一、重修教学管理

2011级本科和2012级专科及以后入校的学生,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始,重修教学原则上不单独设班或安排教师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学生应在学校统一规定的选课时间段内,选择与当前学期无时间冲突的课程教学班进行跟班重修,重修学生的课程教学管理及考核与该教学班其他学生一致。

因教学计划更改停开的课程,学生无法选择跟班重修,此类课程的重修教学可单独设班或安排教师个别指导,但开课单位需提前向教务处报备。

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

2013级及以后入校的学生,在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前,学院需对学生进行学业审核,确定学生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除毕业设计(论文)外所有课程的学习,学生已获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除毕业设计(论文)外所有课程学分的90%及以上的,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2013年12月9日

联系我们:

  • 综 合 科:84616015
  • 教学运行科:84616014
  • 学籍学位科:84616033
  • 教学实践科:84616053
  • 教学建设科:84616016
  • 认证评估科:84616467
  • 招生办公室:84616013
  • 教 材 科:84616016
  • 质量督导科:88468596
  • 张澜学院:84638211

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邮编:610106     版权所有©成都大学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