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清明节:2020年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现将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因新冠疫情期间进行线上教学,建议放假期间所有课程按教学计划行课,如有老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行课,可进行调整。需调整教学的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补课安排报教学单位备案,教学单位填写《2020年清明节放假影响课程补课安排表》后于4月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dujxyxk@foxmail.com。
附件:2020年清明节放假影响课程补课安排表.xls 
教务处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