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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核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3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进度安排,学校拟于6月上旬召开成都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三次教学指导委员会议,审议各专业培养方案。请各专业认真做好人才培养方案核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文字部分

1.人才培养方案中除教学计划以外的部分为文字部分。请结合教务处反馈的形式审查意见,进一步规范培养方案编制。根据最新录入教务系统的教学计划,更新培养方案文字部分各项课程信息与数据。

2.人才培养方案各项数据闭合:“教学进程与学分分配表”“毕业学分要求”与“教学计划”三者数据须保持一致;选修课学分=通识选修+专业选修;毕业总学分=理论教学学分+实践教学总学分;实践教学总学分=实验教学学分+集中实践学分。

3.准确计算总学分、学时、百分比。学分保留一位小数,百分比须添加百分符号,保留两位小数。教学进程表中,学期内未开设某类课程,学分合计为0的,表格中不能留空,请记为“0”。

4.除师范专业外,其他专业请直接模板的第九部分-“教学计划表删去。

二、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通过审核的专业,正方系统中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计划打印-查询要打印的专业-单打预览”可将本学院2020级教学计划打印出来核对。

2.请各教学单位认真仔细核对教学计划各课程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课程名称、英文名称、开课单位、总学分、总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课内实践学时、考核方式、开课学期、是否学位课程,是否核心课程。如数据有误,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建设科进行更正

3.通识课程与学科教育平台课程的开课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与学科平台课程进行核对。

三、时间要求

1. 请各学院于6月2日17:30前将核对无误的文字部分纸质版与教学计划合订后,经学院院长、教学院长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人才培养方案文字部分电子档以“学院+培养方案修订”命名发送至jxjs@cdu.edu.cn。

2. 请通识课程与学科教育平台课程的开课单位于6月3日到教学建设科领取各专业纸质教学计划与《2020级教学计划课程归属单位核查表》,并于6月8日前返回核对情况。

联系人:赵倩,84616016

 

教务处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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