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31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经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同意城乡建设学院等学院开设“工程造价”等辅修专业(方向)或第二专业(详情请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相关专业开设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报名。
特此通知。
附件:辅修(方向)及第二专业开设统计表.xls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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