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毕业学分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贯彻落实,根据成都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08〕119号精神,及《关于“专升本”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方式变更的通知》要求,特对专升本学生全校性任选课学分的认定作以下要求:
一、 适用对象
“专升本”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 学分认定的标准
专升本学生无论专科阶段全校性任选课所修学分为多少,在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后,均应修够所在专业要求本科生全校性任选课最低学分要求的一半。
教务处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