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组织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任选课程开设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时间:2012-06-08

各学院、部门、中心: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请于201264-6月8组织教师申请开设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任选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学院开课量要求详见附件1,其他教学单位可根据教师申请情况开课。提交开设任选课申请时间为第十六周内(6468)。优质公选课候选课程,原则上必须申请开课。

2. 开课申请流程请参考附件2。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申请表输出到EXCEL打印,交课程归属单位审核。申请新开课程的教师,请先完整填写附件3的表格,并交课程归属单位审核。

3. 各课程归属学院汇总教师开课申请并审核后,请填写《任选课开课统计表》(附件4),经分管教学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第十六周星期五(681730前,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05)办公室。

4. 凡经学校审批同意在下学期开设的任选课将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公布,请开课教师及时查阅,并尽快与教材科联系订购教材事宜。原则上要求每门课程都应有教材或讲义。课时少的课程不宜订购价格较贵的教材,提倡自编讲义或讲稿,以免加重学生经济负担。

5. 第一轮选课结束后,若课程选课人数小于30人,该课程停开;补(退、改)选结束后,课程最终选课人数小于25人,该课程停开。

任选课开设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05)办公室联系,电话:84616014

附件:1. 开课量要求.xls

           2. 开课申请程序.pdf

            3. 新开课程需填报材料.rar

            4. 开课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