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首页 > 教务公告 > 正文

关于印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1 信息来源: 点击量:

 成院教[2014]67

 

各学院、办学点、有关协议单位: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4164号文件要求,现印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细则》。请各学院、办学点以及相关协议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按照时间进程安排,稳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本年度“专升本”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细则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附件: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细则

 

各学院、办学点、有关协议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416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升本”的原则、对象、专业范围、比例

(一)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学生自愿,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二)对象:我校(含办学点和协议单位)正式在籍的国家计划内的2014届普通专科毕业生(不包含五年一贯制学生)。

(三)专业范围:凡是在我校有相应年级、相同或相近学科大类(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同一“二级类”)本科专业的相应专科专业。

(四)选拔比例:

我校2014年“专升本”计划不超过应届专科毕业生人数的5%

二、推荐“专升本”的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三、推荐办法及程序

各学院、办学点以及协议单位一定要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推荐实施办法,根据学校有关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一)符合基本条件并自愿“专升本”的学生,应于2014411日前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年“专升本”学生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办学点、协议单位审核。

(二)各学院、办学点、协议单位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专升本”的学生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417419。公示期满,由学院、办学点、协议单位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附件2),于423日中午1200以前交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三)各学院、办学点、协议单位于425日中午1200以前通过《专升本信息采集程序》采集推荐学生信息,并打印《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年优秀专科学生推荐进入本科学习统计表》报教务处考试科。

 四、选拔考试及录取

(一)选拔考试

所有通过学院、办学点、协议单位审核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科目及内容和要求:

2014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科目为3门课程,其中基础课2门: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门。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附件3)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制定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

2513下午530以前,由各学院、办学点、协议单位收齐参加“专升本”考试同学的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交教务处考试科。522各学院、办学点、协议单位到教务处考试科领取准考证。

3.“专升本”选拔考试安排如下:

 大学英语:    5月24上午9001100

计算机基础:   5月24日下午13001430

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524日下午15301730

4 .529-30日,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教务处考试科(行政楼107室)领取本人考试成绩单。

(二)录取

1.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参加选拔考试后,学校依据“专升本”的各本科专业录取计划的11.5划定调档分数线(不得低于100分),并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及升入专业,报请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组长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并于615前报省教育厅批准录取。

2.省教育厅批准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升本”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专升本”入学通知书。

(三)对符合国家相关免试政策的对象,我校按照国家及省厅有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获准“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院报到,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并办理户籍关系、学生证、图书证等相关手续。

(二)对本次已确定“专升本”的学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三)“专升本”的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按学分制进行管理,毕业资格的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2014910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一)我校“专升本”选拔工作,在“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专升本”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屠火明

副组长:唐毅谦

成员:徐红  黄进  陈琳

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黄进

副主任:陈琳

成员: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二)各学院、办学点、协议单位接到本细则后,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全体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并按本细则精神,制定本单位的“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报“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4月10日中午1200之前交教务处考试科)。各学院、办学点、协议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纪律,推荐名单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保证“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年“专升本”学生申请表》.doc

2.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doc

3.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zip

4.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年“专升本”专业对照及考试科目一览表.xls

5.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年“专升本”工作时间进程表.xls

 

 

主题词:2014年 选拔 优秀 专科 应届毕业生         

教务处                                                              201444

 

 


附件打包下载:2014年“专升本”文件附件.zip

联系我们:

  • 综 合 科:84616015
  • 教学运行科:84616014
  • 学籍学位科:84616033
  • 教学实践科:84616053
  • 教学建设科:84616016
  • 认证评估科:84616467
  • 招生办公室:84616013
  • 教 材 科:84616016
  • 质量督导科:88468596
  • 张澜学院:84638211

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邮编:610106     版权所有©成都大学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