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成都大学学生转专业规定(试行)》(校教字〔2010〕144号)规定,经过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转专业考试等流程,现将拟转专业名单公示于教务处信息公示栏中,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并接受监督。如有意见,请以实名通过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形式向学校纪委反映。(电话:84616636)
成都大学教务处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