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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核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2 信息来源: 点击量: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为确保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对2018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字部分核对
1.人才培养方案中除教学计划以外的部分为文字部分。请根据最新录入的教学计划更新培养方案文字部分各项课程信息与数据。
2.人才培养方案各项数据闭合:“教学进程与学分分配表”、“毕业学分要求”与“教学计划”三者数据须保持一致;选修课学分=通识选修+专业选修;毕业总学分=理论教学学分+实践教学总学分;实践教学总学分=实验教学学分+集中实践学分。
3.准确计算总学分、学时、百分比。学分保留一位小数,百分比须添加百分符号,保留两位小数。教学进程中表中学期内未开设某类课程,学分合计为0的,表格中不能留空,记为“0”。
4. 请上轮修订未按模板要求填写的专业,请下载模板(见附件1),重新填写内容;
     已按模板编制的专业,核对后,直接把模板“九、教学计划”部分删去。
 
二、教学计划核对
1.教学计划通过审核的专业,正方系统中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计划打印”可将本学院2018级教学计划打印出来核对。
2.请各教学单位认真仔细核对教学计划各课程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课程名称、英文名称、开课单位、总学分、总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实践学时、考核方式、开课学期、是否学位课程,是否核心课程。如数据有误,请用红色签字笔在纸质教学计划上直接更正。
3.通识课程与学科教育平台课程的开课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与学科平台课程进行核对。
 
三、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核对工作。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涉及教学任务安排、毕业审核等各个环节。请各学院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对人才培养方案,确保教学计划准确无误、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规范。
2. 请各学院于6月7日17:30前将核对后的教学计划与文字部分纸质版经学院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人才培养方案文字部分电子档发送至jxjs@cdu.edu.cn
3. 请通识课程与学科教育平台课程的开课单位于6月8日到教学建设科领取各专业纸质教学计划与《2018级教学计划课程归属单位核查表》,并于6月13日前返回核对情况。
联系人:郑瑞、赵倩,84616016   
教务处
2018年6月5日
 

           附件1:成都大学2018年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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