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进一步完善学院二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请各学院报送学生教学信息员对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及学院整改落实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于第八周内(2017年4月10日至4月14日)收集学生教学信息员对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该表由学院自行保存。
2.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请各学院于第九周内(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并就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措施,于2017年4月30日下午16:00前将《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表》(附件2)返回教务处评估科,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交至教务大厅质量评估窗口,电子版发送至1274762928@qq.com。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务必认真完成对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提交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上纸质材料(二个附件)学院自行存档一份,作为审核评估资料保存,本次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年终考核。
教务处
2017年4月7日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doc 
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