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首页 > 教务公告 > 正文

关于进行教师资格教育能力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31 信息来源: 点击量:

我校办理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进入教育能力的认定阶段,请申请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同学做好教育能力认定的准备。

教育能力认定的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形式:说课,10-20分钟;

2、考试范围:见附件(每个专业准备5个题目,随机抽选);

3、考试时间:20115288:00(参加专升本的同学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说课)

4、考试地点:龙泉驿区教培中心

 

注: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能力认定的同学请关注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请看到通知的同学相互转告,并密切关注该网址的相关动态。

 

附件:龙泉驿区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说课题目.xls


                                                教务处

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联系我们:

  • 综 合 科:84616015
  • 教学运行科:84616014
  • 学籍学位科:84616033
  • 教学实践科:84616053
  • 教学建设科:84616016
  • 认证评估科:84616467
  • 招生办公室:84616013
  • 教 材 科:84616016
  • 质量督导科:88468596
  • 张澜学院:84638211

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邮编:610106     版权所有©成都大学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