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首页 > 教务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4年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2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4〕470号),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建设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网上资源应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二、 申报条件:

1.须为我校上一轮“质量工程”已建的省级精品课程方可申报。申报课程须参照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更新和完善课程教学资源,及时反映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社会、科技发展成果,课程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得到广大教师和专家的好评,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改革,完成了以教师为服务对象到以高校学生与教师为服务对象并兼顾社会学习者的转变;课程资源系统完整,丰富多样,特色鲜明,实用性强,适合网络公开传播共享;课程建设机制科学合理,保证课程高效使用和可持续建设与更新。

 2.申报课程原则上应完成了课程的基本资源建设,并制定有科学的拓展资源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课程基本资源须系统完整,能系统反映本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教学设计、课程资源配置和应用,充分反映课程改革成果,展现课程团队教学风采;课程拓展资源须明确目前建设情况、建设成果和今后的建设计划,要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具有通用性、易用性、交互性、科学性和可扩展性。提交的所有课程资源技术方面要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见附件1),要根据《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2)做好课程的转型与升级。

3.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申报课程应由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

三、 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根据《我校可申报2014年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候选课程汇总表》(见附件3),认真做好遴选及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2014年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2014年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进度表》(见附件5),并于2014年9月9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行政楼103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jxjs@cdu.edu.cn,并根据课程转型与升级的要求,完善课程相关网站的内容更新。

学校汇总各单位推荐情况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并经网上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审核通过的课程,授予“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有效期五年。学校对批准建设的“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将投入专项资金进行支持,并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培育、建设和使用。

     

附件1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版).docx

附件2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doc

附件3 我校可申报2014年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候选课程汇总表.xlsx

附件4 2014年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5 2014年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进度表.docx

                                                

教务处

2014年8月4日



联系我们:

  • 综 合 科:84616015
  • 教学运行科:84616014
  • 学籍学位科:84616033
  • 教学实践科:84616053
  • 教学建设科:84616016
  • 认证评估科:84616467
  • 招生办公室:84616013
  • 教 材 科:84616016
  • 质量督导科:88468596
  • 张澜学院:84638211

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邮编:610106     版权所有©成都大学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