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下午,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协调会在学术交流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校办、学生处、人事处、团委、宣传部、科研处、研究生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展规划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6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教务处特拟订了《成都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为使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更加完善和更具操作性,教务处在召开研讨会之前已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教务处负责人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成都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的实施背景及具体工作思路,与会人员围绕讨论稿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就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监督考核等方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颇具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与各相关部门经过又一轮的讨论后,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教务处将拟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将以学校正式公文形式报送教育厅,并由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