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对省内各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形式检查进行了通报。我校所报方案详实可行,与四川师范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等14所本科院校第一批顺利通过了形式审查。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64号)精神,我校教务处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高水平办好成都学院”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积极认真地起草了《成都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大发〔2015〕43号),并面向全校公布。
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从更新创新创业教育观念、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加大资金支持十项举措及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督考核两项保障措施进行了全面部署。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