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描述
课程评估,全称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课程评估作为“面向产出的专业教学评价机制”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举措,旨在完善我校专业教学评价机制建设,促进专业规范化、科学化和特色化建设。
课程评估遵循4项基本原则:以生为本原则、产出导向原则、持续改进原则、全员参与原则。课程评估为课结即评,每学期开展,原则上四年完成一轮对所有课程的评估。
课程评估系统(超星):https://zzupt.v.chaoxing.com/
(二)服务流程
课程评估主要有四个流程:确定评估课程与负责人-选择评估专家-教师自评-专家评估评级。其中,教师自评和专家评估评级为重要环节。
1.教师自评
(1)课程负责人在课程评估系统中上传教学大纲、课堂教学(教案、教学日历等)供专家审阅。
(2)在课程评估系统中完成达成度计算的预设计任务。平时作业等过程考核若在超星进行,须开学前提前完成本项任务设置。
(3)每学期教学周内,课程负责人接受专家开展课程评估(听课、访谈、问询、试卷查阅等),积极主动配合专家开展学生访谈、试卷检查等其他线下评估任务,并在课程评估系统中做好教学过程中各次考核、考试数据的记录。
(4)每学期结束后,上传评学评价支撑材料、试卷等支撑材料,在超星系统导出达成度评价报告,据此撰写教师自评表、教师自评报告,并上传到课程评估系统中供专家审阅。
(5)评估周期结束后:评估结论为“待改进”的课程,课程负责人须根据专家的反馈报告,提交改进计划。
2.专家评估评级
每学期教学周内,被分配任务的专家开展课程评估。评估内容涵盖:
(1)线下查阅材料、听课、访谈、问询、问卷、座谈(线下内容由专家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2)线上审阅大纲、课堂教学、评价评学、试卷等支撑材料。在课程评估系统中完成问卷;结合课程负责人上传的达成度评价报告等支撑材料,在课程评估系统中上传专家评估报告并完成等级评价(评级涵盖“特优、优秀、良好、尚可、待改进”五个等级)。
(3)结论为“待改进”的课程,需提交课程改进报告,限期整改,两年内必须重新申请评估。重新评估仍未通过者,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