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进而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校分类考核指标之一。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职教师。
二、申报方式
1.登录平台注册账号
教师须注册高校账号(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
2.确定申报意向,填写申报书
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
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
“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项目成员请按顺序书写并以中文分号“;”隔开。
4.申报书提交和协议确认
项目申报书经签字盖章后(需学院签字盖章-教务处盖章)扫描提交系统,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企业和教务处审核进展。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上传与企业签署的合作协议(协议盖学校合同专用章),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教务处审核确认立项。教务处每周集中审核一次。
三、结题
结题需提交结题报告(学院签字盖章、教务处盖章扫描件)、项目成果清单及资金或软硬件设备到位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