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学生须获得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课程学分,因课程考核不及格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学生应重修该课程;对当前成绩不满意,需提升成绩的学生,可重修该课程;因转专业、降级等原因未完成课程修读,学生应补修课程。

流程:

1.发布通知。教务处每学期第一周周五前发布选课通知。

2.系统选课。每学期第二周开始通过教务系统进行重修、补修选课;选课门数不得超过4门;重修课程可冲突50%学时进行选课,可申请50%学时免听; 补修课程不能冲突选课,不能申请免听。

3.费用公示。重修补修选课完成后(一般从第三周周三开始),由教务处根据收费标准相关文件、学生修读课程学分等情况,统计学生修读课程所需费用、总费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对费用有疑问可以反馈至学院教务办、学校教务处。

4.费用缴纳。学生登录财务系统完成缴费(一般在第三周完成)。

5.课程清退。教务处对于未完成缴费的重修、补修课程进行删除(一般在第四周)。

说明:具体工作时间以学期通知为准;对于课程未开设、该代码课程停开等情况,请在重补修选课开始前咨询开课单位。


以往学期通知请查看:

1.发布通知。https://jw.cdu.edu.cn/info/1043/11768.htm

2.缴费公示。https://jw.cdu.edu.cn/info/1043/117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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