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院教〔2013〕200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对教改项目的管理,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0〕212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校级、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建设期已满的校级、省级教学改革项目(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3年建设期满教学改革项目一览表)。
2.建设期限内,完成建设目标,自愿申请结题的校级、省级教学改革项目。
二、提交材料
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以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邮箱jxjs@cdu.edu.cn;
2.成果原件(一式一份)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经费使用清单;
4.其它支撑材料。
三、进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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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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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15日 |
各项目组准备结题验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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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17:00前 |
各项目组提交结题验收材料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103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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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
学校发文公布结题验收结果,并划拨剩余经费 |
凡无故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做撤项处理,停止划拨经费和已拨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学建设类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在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情况时使用该项目。
附件:
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3年建设期满教学改革项目一览表.xls 
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