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成大发〔2021〕26号)与《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1-2022年合同(协议)备案和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单位将2021年1月—2022年8月签订的实践教学类合同(包括协议)进行备案并归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备案与归档范围
1.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协议
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1年立项项目、 2022年签订协议的项目)
3.使用实习经费签订的其他实践类合同(协议)
二、合同备案与归档要求
(一)合同备案方式
各合承办单位须提供合同备案台账(见附件1)纸质档和Excel电子档。
(二)合同归档要求
各合同承办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均须按《成都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成大发〔2021〕26号)要求进行归档,归档材料目录见附件2。2021年7月以前的合同(协议)归档按照《成都大学对外合同管理办法》(校发〔2010〕53号)执行,或参照《成都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成大发〔2021〕26号)执行。
三、工作要求
1.按照“谁签订、谁备案、谁归档”、“谁承办、谁备案、谁归档”的单位管理原则,对所有合同(协议)进行备案、归档。各单位应安排专人统一负责本单位本项工作,备案台账应核实,确保信息精准、无错漏,材料规范齐全。
2.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学校要求,如实提交备案台账,并按学校规定做好合同(协议)归档工作。如有漏报、错报、瞒报等情况出现审计、巡视等问题,责任由本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承担。
四、材料提交
请各合同承办单位于2022年8月29日前,将《成都大学合同备案台账》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大厅 03窗口),电子版(Excel)发送至邮箱:jxsjk@cdu.edu.cn。
联系人:文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84616053。
附件:1.成都大学合同备案台账
2.成都大学合同(协议)归档材料清单
教务处
2022年6月28日